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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出资监管企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方案审核

实施

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

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省国

资委

省出资监管企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方案审核

其他

行政

权力

-其他

4. 决定阶段责任: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作出决定,将改制重组方案、省人社厅与企业沟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报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委领导

5. 报批阶段责任:根据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意见,督促企业积极做好完善方案、筹备召开职代会、确定战略合作者等相关工作,并形成改制重组方案(送审稿)和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等一并呈报省政府审批。

企业改革改组处经办人

6. 送达阶段责任:收到省政府批复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转发省政府批准文件,改制方案审核暂不通过的转达省政府办理意见。

企业改革改组处经办人

7. 事后监管责任:根据省政府批复文件精神,督促省出资监管企业(集团公司)严格按改制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相关责任人

8.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