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与评价
实施 单位 |
项目名称 |
权种 类别 |
责任事项 |
责任岗位 |
省国 资委 |
省出资监管企业财务监督与 评价 |
其他 行政 权力 -其他 |
1.受理阶段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相关责任人 |
2.审核阶段责任:对一定金额资产损失核销、清产核资、重大会计政策调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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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下达审核意见,法定告知(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
分管委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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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后监管责任:适时对审核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相关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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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