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实施 单位 |
项目名称 |
权种 类别 |
责任事项 |
责任岗位 |
省国 资委 |
省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其他 行政 权力 -其他 |
1.受理阶段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相关责任人 |
2.审核阶段责任:对省属企业申报的预算和决算、收益等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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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
分管委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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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预决算等审核意见和收益收缴等通知;不同意的退回申报材料。 |
相关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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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后监管责任:适时监督检查,确保审核事项落实到位。 |
相关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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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