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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产统计

实施

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

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省国

资委

国有企业

资产统计

其他

行政

权力

-其他

1.受理阶段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收集本地区、本部门国有企业资产报告。

相关责任人

2.审核阶段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国有企业申报的国有企业资产统计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3.汇总分析阶段责任:在国有企业统计数据审核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部门企业国有资产及营运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其营运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财务监督与绩效评价处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4.送达阶段责任:依据规定将全省国有企业资产统计报告报送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

分管委领导

5.事后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相关数据资料的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归档整理、建档建库和保密管理等工作。

相关责任人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