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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一、2014年主要工作及国资国企改革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和关心下,我委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应对新常态阶段下的各种挑战,深化改革促发展,全力以赴保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预期增长一是资产规模、经济效益稳步增长。截至10月底,全省国资系统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0419.9亿元,同比增长16.6%;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36.1亿元,同比增长31.4%;累计完成增加值413.7亿元,同比增长15.4%;累计上交税费150.7亿元,同比增长18.4%其中,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709.8亿元,同比增长6.7%;实现利润总额45.4亿元,同比增长15.4%;累计完成增加值293.1亿元,同比增长12.6%;累计上交税费86亿元,同比增长2.9%二是经济结构更趋优化,“走出去”成果丰硕。省出资监管企业经济效益多点开花,发展后劲持续增强。江铜、新钢、煤炭和建工集团等四家监管企业进入2014年中国企业500强,重点企业稳居省内企业排行榜前列。前三季度建工集团、建材集团利润增幅超过40%,分别实现净利润3.15亿、5.88亿元。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前三季度,企业累计实现出口产品销售收入169.1亿元,同比增长10.3%。江铜集团实现出口产品销售收入118.4亿元,同比增长3.2%。新钢集团出口钢材116.1万吨,同比增长62.9%,实现收入38.6亿元,同比增长53.6%三是经营管理持续提升,扭亏增盈取得成效。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管理提升,大力降本节耗,扭亏增盈取得积极成效。江铜集团通过推进营销体制改革,在消化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因素情况下,利润同比增长5.9%,实现利润总额27.77亿元。新钢集团同口径降低成本2.03亿元,全集团同比减亏2.7亿元;煤炭集团原煤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减少3.8亿元。四是运营效率总体较高,全国排名保持前列。根据最新一期全国地方国资财务快报,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运营效率较高,几项重要经济指标排名稳居前列。总资产周转率1.24/年,比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平均值快0.77/年,排名全国第一;增加值增速(12.4%)比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平均值高6.4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七、中部第二;利润总额增速(19.8%)排名全国第九、中部第二;净资产收益率(3.3%)排名全国第十一、中部第二。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围绕着强改革、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蹄疾步稳。今年以来,我委乘全国上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东风,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加强顶层设计,紧锣密鼓、规范有序地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赣发[2014]14号)出台后,我委进一步把它细化分解了46项重点改革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明确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建立了《省国资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台账》,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序进展。近日,在鹿心社省长的亲自关心下,我委拟定的《江西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成型,一些长期制约国企改革发展如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等重点难点问题都列入了改革部署,国资国企改革的路径、步骤更为清晰

  (二)抓住重点,精准发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展开。五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江中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材集团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江铜集团“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盐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并正式实施。新钢集团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国有市营”的思路,积极探索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大了内部改革和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力度。竞争类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重大突破。凤凰集团与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重组协议,正在开展改制重组工作。引进北汽集团收购昌河汽车70%股权,并对昌河汽车同比例增资扩股3亿元。引进北京通航公司以1亿元现金增资江西直升机投资公司,占其51%以上股权。省属国资流动运营平台建设迈出新步伐。将部分省属企业股权注入国控公司,将其打造为省属产业投融资平台,增大了国控公司资产规模。828日,省投资集团与北汽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发起成立总规模达100亿元的“井冈山产业发展基金”。将大成国资公司划转为省出资监管企业,搭建脱钩移交资产的承接、运营平台。牵头拟定了省矿产资源投资公司、省水库资产管理公司组建方案,已报省政府审批。

  (三)积极履职,准确定位,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初见成效。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我委积极转变监管方式,初步摸索了一条规范履职的路子,主要做了六项工作。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取得突破。目前,省直部门所属企业新一轮脱钩移交工作已经启动。我委以大成国资公司为平台,接交了省国防科工办、省机械行业办、省轻工行业办等部门下属企业45家,资产总额29.07亿元、负债总额15.77亿元,净资产12亿元。进一步简政放权。我委对审批、核准、备案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取消或下放了38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目前正在全面梳理和制定履职事项清单。改革考核分配制度。对企业业务分为竞争性业务和特定功能性业务,实行业务分类考核。完善目标制定方法,鼓励快马加鞭,防止慢牛慢跑。只对集团本部工资总额进行审核,二级及以下企业的工资总额授权集团公司管理。研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会同省财政厅征求了省直有关单位意见,草拟了《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草稿)》,并开展调研。开展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813,我委发布公告,为7户省出资监管企业面向境内外市场化选聘9名高管,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7名,财务总监1名,目前已经初步确定了任职人选。进一步增强当好国企“东家”的服务意识。以“一企一策”活动为抓手,挂点委领导定期带队深入联系企业,帮助解决问题,落实发展升级帮扶措施。

  (四)夯实基础,强化监督,企业党建工作有新作为。深入指导省属各企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各企业共完成专项整治项目528个,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67个,压缩“三公”经费9964.7万元,废止、修改、新建制度981个。“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深入开展。广泛开展“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未建立党代会制度的9家集团公司党委按期换届选举,健全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

  总的来说,我们今年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主旋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隐忧。一方面,经济运行中出现了营业收入增幅明显减缓、部分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和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比较严峻等情况,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任务特别繁重。另一方面,虽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力度大,但国企包袱沉重、改革政策不配套、改革成本筹措难、选人用人机制转变难仍然存在,特别是因涉及利益调整,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阻力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任重道远。

  二、2015年工作目标和初步安排

  鉴于我国经济增长步入中速增长新常态,加上我省省属企业仍以资源能源等传统产业为主,结构调整和发展升级双重任务叠加,明年省属企业的整体发展形势不容乐观。鉴于此,我们提出“1015”目标:即省出资监管企业实现增加值和营业收入分别比今年增长10%;实现利税总额比今年增长15%

  围绕这一目标,我委明年将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抓好省盐业集团、江西国经公司和省招标集团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累经验。二是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模式。以省投资集团、国控公司、大成国资公司为平台,着手改组组建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此基础上,研究探索以管资本为主的授权经营管理体制,实现由管企业到管资产,由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三是集中力量抓好企业重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帮助困难企业脱困解困,实现扭亏增盈。按照“储备一批、建设一批、建成一批”的原则,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调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2015年省出资监管企业拟安排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约150亿元,新开工项目23个。全力帮助新钢、凤凰光学、江中集团、江钨控股、煤炭集团等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解困脱困。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省属国企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明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和《江西省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创新驱动,升级提速,均衡发展,着力推进改革重组,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促进科技创新,着力扩大开放,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着力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着力深化省属国企改革重组。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路线图、时间表,明年省属国企改革主要做好以下六件工作:一是指导出资监管企业依据《实施方案》做好改革总体方案的编制工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二是在做好出资监管企业功能界定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授权监管企业的功能界定分类工作,并指导出资监管企业做好所属企业的分类工作。三是推进竞争类国企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国经公司、盐业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抓好凤凰光学集团改革扫尾工作。抓好新钢公司综合改革试点,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四是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继续抓好国泰民爆上市公司,抓紧做好江钨控股、建工集团上市辅导培育工作。五是抓好公司制改造工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江铜集团、投资集团、煤炭集团、建材集团、江西国际、盐业集团等6家按照企业法登记的省出资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造。六是继续督促企业抓好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劳动用工机制、内部人事管理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二)着力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争取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省直部门一般性国有经营性资产脱钩移交工作,制定出台《授权监管暂行办法》,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从明年一月份始,各类省属国有企业统一由省国资委负责统计评价、清产核资工作。二是制定公布履职事项清单,清单内的严格执行,清单外的一律放权放开,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三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省投资集团、国控公司、大成国资公司为平台,着手改组组建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采取授权管理的方式,实现由管企业到管资产,由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研究制定出台授权经营管理办法。三是规范省属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制定出台《江西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权责,加强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充分有效发挥其作用。开展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研究工作,转变经理层管理方式,逐步实现经理层成员由董事会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四是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梳理修改完善现有国资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制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建立容错机制,推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适应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制度体系。五是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我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六是改革企业业绩考核办法。制订分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激励、约束制度。严格规范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

  (三)着力加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体系,推动企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利用社会各类资本,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重大科技项目融资渠道。支持和鼓励国有骨干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或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建立省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联盟。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形成规模。整合全省绿色生态资源,组建省绿色健康产业集团,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四)着力扩大开放,提升“走出去”质量和水平。紧紧抓住“一带一路”战略为外向型国有企业带来的政策红利,鼓励和支持江铜集团、新钢集团、江钨控股、煤炭集团、国经公司等企业在“走出去”方面大胆实践,有更大作为,扩大资源储备和“沿海沿江”布局产能并举,充分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省部、省企之间紧密磋商、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我省与国资委、央企从单个项目合作上升到全面战略合作,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同时,要面向世界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集群型项目,在更大范围的资源配置中实现联动发展。

  (五)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抓好“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十三五”发展谋篇布局。下大力气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是修订完善《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将我委投资监管的重点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督和服务转变,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及成果应用等工作。三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调度。2015年省出资监管企业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约150亿元,新开工项目23个,重点包括江铜德兴铜矿选矿尾矿回收铜工程、新钢太平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省煤炭集团新余梅山井田开发项目、江钨赣州定南ATP项目、省投资集团天然气管网项目、省盐业集团100万吨纯碱项目等。

  (六)着力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快剥离省属国企办社会职能。明年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具体办法,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目前尚未改制的国企承担的医疗卫生、教育、退休人员管理和物业管理、供水、供电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属地管理,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加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省属企业改革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改革资金筹措力度。三是落实支持企业改制重组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出台我省具体实施方案。积极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完善的兼并重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政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所涉及的土地、房产等权属变更实行减免契税和免收手续费等税费用优惠政策。改制重组中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可按规定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通过财政支出安排给企业主管部门用于国企改革统筹。四是健全落实好委领导挂点联系制度。继续推行委领导挂点联系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全力帮助新钢、凤凰光学、江中集团、江钨控股、煤炭集团等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解困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