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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既是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省出资监管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优布局关键之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大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为主线,以做大国内市场、开拓国外市场为载体,全面贯彻“十二五”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一个龙头、两翼发展”的总体战略,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走出去”战略,大力改革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方法,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了新的贡献。截至11月末,省国资委15户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2129.6亿元,同比增长22.2%;净资产为914.3亿元,同比增长21.5%;实现营业收入2226.5亿元,同比增长42.2%;实现利润113.9亿元,同比增长41.1%;税费贡献93.6亿元,同比增长25.9%;累计完成增加值306.7亿元,同比增长28.4%。预计2011年末,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78.5亿元,同比增长39.0%,为“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36.9%;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同比增长31%,为“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28%;累计完成增加值331.5亿元,同比增长31.3%,为“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09%。由于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实现了“十二五”开门红。

一年来,我们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开局良好

在全面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我们大力推进省出资监管企业集团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通过实施集团公司改制和重组,企业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得到优化,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1、加快推进集团公司层面的改革,妥善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省建工集团公司、省招标咨询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基本完成;江中制药集团与中江集团分立工作已经完成;江钨控股集团与中铝公司资产重组已签订框架协议;江西钢铁集团的组建方案正在抓紧制定;江西晶昊盐化公司引入民营资本参与重组,实现了优势互补。

非工口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展顺利。列入本次改革范围的1782户企业,已有1771户企业完成改制,占企业总户数的99.3%;已安置在职职工34.6万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95.1%

改制企业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我委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保厅等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江西省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细则》(赣国资企改字[2011]157号)。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8号文件精神,会同省财政厅、省人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组建了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小组,开展了对我省厂办大集体改革情况的调研梳理工作,为尽快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奠定了基础。调研中央下放煤炭、有色系统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关破后的遗留问题,并形成报告上报省政府。协调处理改制工业企业社区移交遗留问题,调研并宣传新余市解决新钢公司水网改造问题的做法和经验。审核并拨付浒坑钨矿等四户改制企业社区移交水电改造费用。理顺了南钢公司剥离企业出资关系和运营管理机制,研究提出了资产处置和人员托管方案。省电子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人员、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员工得到妥善安置。协调处理原江西涤纶厂建筑类债权人、原九江化纤厂涉军人员、省二建公司九江基地职工、江西金世纪新材料无房职工、南华医药公司抚州分公司部分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等重大信访事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大力实施“2151大企业大集团工程”,骨干企业中坚作用日益凸显。截至11月末,“2151工程”所涉省属九家集团公司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74.8亿元,同比增长43.4%,为“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29.5%;完成增加值282.1亿元,同比增长28.8%,为“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04%;实现利润总额103.9亿元,同比增长35.3%,为“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32.7%。其中:江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35.8亿元,成为全省首家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企业,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51.2%;完成增加值125.4亿元,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12%;利润总额78.3亿元,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45.6%

3、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企业发展方式。紧扣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以高端化、产业化、规模化为导向,依托江铜集团、江钨控股集团、新钢集团、煤炭集团、建材集团、投资集团、江中集团、凤凰光学等骨干企业,积极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在巩固提升传统资源能源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现代中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拓展了企业的利润增长点空间。开展了江西民用直升机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总投资规模约10亿元人民币的江西民用直升机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成为推动我省直升机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截至11月底,省属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59.8亿元,同比增长24.1%;实现利润总额10亿元,同比增长41.5%;完成增加值35.4亿元,同比增长14.3%

4、全面推进企业“走出去”战略,开放型经济水平显著提升。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省“走出去”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56号)精神,建立按月调度“走出去”工作机制。鼓励江铜集团、江钨控股、新钢公司、煤炭集团等资源优势企业积极“走出去”,加快对境外铜、钨及稀土、煤炭产业等矿山资源收购、开发建设步伐。注重发挥江西国经公司海外优势,由其牵头组建的江西国际矿业公司,逐渐成为我省开拓发利用国际矿产资源的“航空母舰”。中鼎国际等省属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在境外影响越来越大。

2011年以来,先后组织省属企业参加了“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合作推介会”、“江西省赴澳大利亚、赞比亚、肯尼亚经贸考察活动”、“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第二届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等六场大型招商活动。全年邀请参会客商达293人次,其中央企“一把手”49人;在承办的各类招商活动中,累计签约项目17个,项目总投资额144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6%,引进资金额达111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引资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16家有实力、有产品、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的战略合作者,成为了我省工业进位赶超的强大助推力。全年省领导先后9次作出批示,对我委招商引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我委呈报的《关于上报<省国资委参加“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合作推介会”总结>的报告》上,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工作卓有成效,产业发展有力推进,可敬可贺!” 在我委呈报的《省国资委参加第二届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工作总结》上,洪礼和副省长批示:“这次‘低碳会央企来赣人员多、层次高,所签合同数额大。这与省国资委的辛勤工作、积极争取分不开。望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推动签约项目的落实,吸引更多的央企来赣投资。”省纪委尚勇书记批示:“第二次低碳大会取得预想之外的成功和成效,成绩突出,望按照洪副省长指示精神,抓好项目落地,加大与央企对接力度。向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和谢意!”鹿省长批示:“赞成尚勇、礼和同志批示意见。”

5、积极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加大企业资金融通力度。一是支持企业发展金融业务。通过股票上市、资产重组、发行债券等形式,企业融资结构逐步改善,银行贷款融资比例大幅下降,债券融资规模逐年增加。安源股份资产置换方案获证监会有条件通过,省煤炭集团近30亿元主业资产有望年内进入上市公司。洪城水业成功融资11.6亿元,江西水泥、江西长运定向增发申请已上报证监会待批,新钢股份正在积极理顺定向增发拟收购的矿山资产产权关系。新钢股份已成功发债9亿元,并积极实施2008年发行的27亿元可转债转股工作。核准凤凰光学集团先后通过股权质押共融资5.4亿元,江钨控股集团成功发行三年期中期票据10亿元,煤炭集团发行首期6亿元中期票据,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二是打造投融资平台。牵头开展水利融资平台建设前期调研,探索盘活全省水库存量资产。支持省投资集团成立鄱阳湖发展基金,江铜集团成立投资公司,使产融结合更加紧密。江铜集团本年度预计实现理财效益2.43亿元。支持省国控公司做强做大,督促省国控公司全面清收和有效利用6家不再保留集团公司等移交的资产,指导大成资产公司将萍钢剩余资产整体打包处置给当地政府。三是组建省职业教育集团,为省属企业乃至全省产业发展培训高质量技术人才。

6、积极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大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支持江铜、新钢等集团公司建立院士工作站,搭建技术研发科技创新高端平台。完成省出资监管企业首届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及公示工作,12月份召开省国资委科技工作表彰大会。着力抓好江西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重点抓好了江铜、江中、昌九农科3家国家级创新企业建设,新钢、萍矿公司等5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省投资集团公司所属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被新增为2011年江西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督促企业抓好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积极向科技厅推荐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59人。组织江铜集团等5家集团参加第13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负责组织筹建的江西省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经省质监局正式批复成立。组织遴选推荐的江铜集团等11家企业的58名企业标准化工作者和行业专家入选“江西省标准化专家”。

(二)继续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围绕做优做强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标,我们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国资监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

1、财务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制定了包括清产核资、动态监测、财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中介审计委托、经济运行分析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在全国率先出台《出资监管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从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稽核监督等方面规范高风险业务,促进企业审慎经营、规范操作、严格管控,增强了企业防范经营和投资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从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入手,不断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维护了境外国有资产权益。在加大对出资监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同时,大力推动和指导部分集团公司实施权属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目前,已有9家集团公司实行了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其中江铜集团、江钨控股集团、煤炭集团、江中集团等7家集团公司向全部或部分子企业委派了财务总监,新钢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均实行了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财务垂直监管模式和体系框架在企业集团内初步建立。

 2、企业业绩考核方式更加科学。针对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三种分类考核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了“种类方式丰富、短中长相配套、严考核、强激励、硬约束”的企业薪酬激励机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现了“三个转变”。“三种方法”就是,对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新钢、江钨、建工、建材、招标、煤炭、国经、盐业8户企业采用超额完成目标净利润进行“现金+虚拟股权”奖励试点;对承担重大基础项目、投资大、期限长的投资类企业如投资集团,把部分账面价值增值权让渡给管理层,以2010年底账面净资产为基数,结合“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十二五”结束计算总账时兑现;对整体上市的企业如江铜,选择同行业企业对标,对扣除资本成本后的税后净利润按一定比例进行“现金+虚拟股权”奖励。实现了“三个转变”就是,从注重短期考核向注重中长期考核转变,从注重纵向比较考核向注重行业对标考核转变,从注重当期盈利能力向注重核心竞争力转变。

3、监事会工作显著加强。新增2个监事会主席和2个外派监事会工作处,充实了监督力量。监事会监督由过去侧重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向立体化、全过程监督发展,监事会对企业决策、签订协议、合同执行、投资后效果评估、持续整改等方方面面,加强了专项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今年已拟定或修订10项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业务流程、内控管理、协调沟通等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对监管企业开展了2010年度监督检查,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2010年度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重视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作用,制定了《2010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整改事项任务分解表》,加大了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力度。组织开展了省建工集团改制财务审计以及电子集团的期间损益审计,对省盐业集团晶昊公司等企业的改制审计进行了审计备案,对原省石化集团公司、电子集团的主要负责人等开展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遵循“任期轮审、均衡配置、全面审计”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2011-2014年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启动了任中经济责任工作。审计关口前移,促进了企业完善决策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考核选用企业领导人员及时提供了科学依据。

4、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得到加强,全面完成14家出资监管企业的产权登记集中检查工作,依照产权登记检查整改要求进行补充登记的共有187宗。加强了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管理,采用日常评价和年度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2010年度评估项目进行“回头看”,确定了相关评估机构的质量等级,并授予相应的业务准入。该项评定活动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提高了产权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发挥在线运行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和“国有产权网络登记系统”的功能。正式启用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动态监测系统”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季度运行信息采集系统”两个新系统并联网,实现了实时动态监测。严格规范了产权交易行为。1-11月,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139宗,竞价成交91宗,竞价率65.47%,成交额20.03亿元,与评估值相比,增值4.01亿元,增值率25.03%

5、企业法制建设体系日趋完善。通过实施第二个“三年法制建设计划”,出资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其中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独立职能部门的比例达到70%以上,法务总监(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达到70%,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近60%,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建立,因违法经营导致的重大法律风险基本杜绝。开展了派驻法务总监制度宣传月活动,提升了企业依法治企的意识与水平,为全面推进派驻法务总监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去年竞争上岗满一年的法务总监进行了试用期考核,对省煤炭集团公司等八家单位的派驻法务总监进行了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提出了薪酬分配建议。制定了江西省辖区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的评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开展了第一次评审工作,共154人申报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积极协调企业涉法涉诉案件纠纷。一年来,我们与各出资监管企业共同努力,协调了冶金集团与长城公司担保纠纷案、大成公司与长城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凤凰集团老厂区土地转让纠纷案、上饶茶厂债务纠纷案,以及省煤炭集团萍矿专利报酬纠纷案、安源客车诉代理商侵权再审案、一建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万年青瑞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纠纷案、江铜武山分公司劳动争议案等等,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

(三)紧紧围绕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开展系列活动,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水平,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创新了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动车组”效应充分显现。

1、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深化“提高自身素质,转变发展方式,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和绿色竞争力”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群团组织和党团员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搞好嫁接改造、实施节能减排、深化改革发展”等方面影响和带动作用。一是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扎实有效。省属企业共有51893名党员结合本职工作作出了公开承诺,243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了点评活动,实现了基层党员承诺的全覆盖和点评党员百分之百。二是“三服务”活动广泛深入。结合企业实际,在全省国资系统和国有企业广泛开展了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三服务”活动,省、市两级国资委(办)的近千名国资监管干部和全省5900多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党组织、14万多名在岗党员积极投身活动。三是“一进三送”活动温暖人心。认真开展了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有6200余名企业领导人员参加了“进万名员工家门,送政策、送愿景、送温暖”的“一进三送”活动,为基层办实事1370余件,化解信访积案134件,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职工家庭1.12万户。继续深入开展了团组织和团员创先争优活动、“寻找身边的榜样”活动,群团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2、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按照省委要求,省国资委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七一”前夕,隆重召开了“省属国有企业纪念建党90周年暨党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省委苏荣书记为大会作了重要批示,洪礼和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4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60名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加大了党建创新研究力度,对江铜开展党委稽核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江铜党委稽核工作调研报告》,入选中组部、全国党建研究会纪念建党90周年优秀论文集。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圆满完成了省委布置的省属企业出席省第十三次党代会15名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省属企业召开了以“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构建和谐企业”为主题的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江铜、新钢、南钢、赣能公司召开了党代会。认真落实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三年规划,先后举办了第二期省属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第四期省属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省属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和党内统计人员培训班,400余名企业党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者参加了集中培训。举办了省属纪念建党90周年党员电教片观摩评比活动。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历史》活动。承办了全国党建研究会国企专委会地方委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

3、大力推进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详细分析省出资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现状,形成了《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加强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专题报告。积极探索省管企业领导人员职数设置问题,研究起草了《关于省管企业领导人员职数设置的意见》,拟根据各企业资产规模、经营难度系数和改革发展等实际情况,对企业董事会、经理班子和党委会提出初步的职数设置。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需要,对省管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及时调整补充。截至1125,共在省管企业民主推荐和实地考察拟任职人选14人,考察谈话近400人次,办理企业领导人员(含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委会)提拔、交流、调整、免职退休、备案管理、出国出境审批等共计72人次;组织实施了2010年度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共涉及14家省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对象118人。

4、企业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以纪念建党九十华诞为契机,紧紧抓住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二届世界低碳经济大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大力宣传我省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多层次、多方位、多视角展示国有企业“十二五”期间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创新发展的思路,全面展现省出资监管企业的先进集体和各类优秀人才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发展中的精神风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企业重点开展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主题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参加了省委宣传部“千百十”大型采访报道活动。组织开展了“颂歌献给党爱我新江西”大型群众歌咏选拔赛活动。特别是我委和江西电视台合办的52期《领“秀”江西》专题访谈节目,邀请省属企业的CEO和各岗位的先进人物、优秀班组等担任访谈嘉宾,通过访谈真实展示了国企领军人物和优秀人才的成长故事、心路历程,引起了广大国企职工和民众的共鸣,增强了国企的凝聚力,树立了国有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营造了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5、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效果明显。以“五大机制”为主线、“三项措施”为保障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建成。在煤炭和建材两家集团公司开始进行集团公司二级企业纪检负责人直接管理的试点工作。组织500余名企业领导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全国巡展活动。在出资监管企业中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五个方面积极查找各岗位可能存在的廉能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强化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回头看”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出资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准则》情况及“小金库”治理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企业不规范的地方,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企业风险防范水平大大提高。

(四)努力营造学习型、实干型机关文化氛围,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我们始终围绕搞好学习、提高能力、干成事业为宗旨,大力培养学习型、实干型机关文化,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提高了党员干部综合素质。认真抓好以党委中心组为龙头的机关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先后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专题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积极开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和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等形势政策教育,在机关组织了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活动,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给机关干部上党课或进行专题讲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大大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科学理论进行决策的能力。多渠道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分五批组织全委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革命传统集中教育。选派人员参加清华大学EMBA班、清华大学企业心理健康管理高级研修班、国家会计学院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71人次。参加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和省直工委党校培训班13人次。赴境外学习考察29人次。参加我委主办的“江西财智名家论坛”讲座400余人次。这些针对性地岗位知识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

2、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有序开展,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通过采取公推比选方式,开展了竞争性选拔党群工作处副处长和外派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等职位人选工作。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了3名正处级专职监事以及纪委综合处处长、培训评价中心主任、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等职位的任职人选。分别安排了9名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先后选派8名机关干部挂任有关监管企业的董事、监事,安排了9名企业干部来我委机关挂职锻炼。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既端正了机关风气,又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业的热情和活力。

3、积极组织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16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分管委领导分别对19个机关党支部及其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对所属党员进行了点评。一同部署落实了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与“富民兴赣我先行”百万党员承诺活动,机关122名党员全部结合各自职责进行了公开承诺,并通过OA党建网、制作展板等形式,向机关、出资监管企业和设区市国资委进行了公示,让窗口处室党组织亮承诺、党员领导干部亮职务、一般党员亮身份,接受公众监督。对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七一”评选表彰,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的意识。采取机关各支部与企业、包扶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的方法,认真开展“四级联动、携手共建”活动。各支部通过上门帮扶、现场办理业务和开展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全年到共建点开展活动普遍在两次以上,累计投入经费100多万元,为共建点办实事、办好事30余件,取得了既加强党组织建设,又推动经济发展的实际效果。

4、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肃了机关作风纪律。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将委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机关党委会议、文件、决定、决议等内容,在机关党建网上进行公布,畅通了党员与党组织沟通的渠道,为机关党员干部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了保障。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抓手,共向省出资监管企业、设区市国资委和委机关征求意见建议20条,会后制订了整改落实方案,按时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直工委报送了会议材料,并将会议情况向出资监管企业、设区市国资委和机关进行了通报。2010年征求到的15条意见建议全部按时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5、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提升了机关效能。今年以来,开展了以服务重大企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打造企业最优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发展提升年活动。委机关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建立了省国资委机关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在企业职工群众中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修改完善了《江西省国资委工作规则》,更加突出工作程序,明确了重要活动和主要业务的办理流程,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执行力。按照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的要求,继续抓好了“万名群众评机关”整改、岗位廉能风险管理等工作;以精简会议和文电会议为主要内容,规范了会议召开和文电签发的程序,全年召开会议和签发文电数量比去年减少了11%,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干工作的风气更加浓厚,全年获省级以上表彰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多达20余个。

近一年来,尽管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和国资监管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提高的地方。比如,(1)为了适应新规定新要求,省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地方国资委可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逐步将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一并纳入监管范围。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14个省级国资委监管覆盖面达到80%以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覆盖监管。但我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方式还不完全适应新规定新要求,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亟待规范。(2)为了适应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亟待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支持我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应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促进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与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

二、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是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规划进入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国企和国资工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2012年,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发展、绿色、稳定、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要求,继续实施以“一个龙头、两翼发展”为总体战略的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紧紧抓住当前国际国内产业加快调整升级的机遇,以深入推进“工业三年强攻计划”和“2151大集团大公司建设为载体,加快改造提升资源能源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全面完成省属企业工业三年强攻计划,为早日实现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2012,省国资委总的工作要求是:积极应对挑战、抢抓发展机遇,继续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省出资监管企业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2735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20%;实现利税231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09%;完成增加值360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的105%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牢把握“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上下互动、内外结合,全力推动企业科学发展

1、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国经公司、凤凰集团、盐业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推进江西钢铁集团组建,巩固和扩大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果。更加突出抓好国有企业激励分配制度、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系统、调整产业结构与优化布局总体思路、产业链与供应链配套协调发展机制、实施“走出去”机制与沿海沿江布局产业相结合体系、企业投融资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深化改革。注意总结推广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与省直有关单位联合在全省开展江西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增强企业科学发展的后劲。2012年,省出资监管企业计划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40个,项目总投资465.69亿元,当年计划投资84.58亿元。重点加快建设江铜20万吨铅锌冶炼、新钢烧结烟气脱硫项目、煤炭集团新高焦化、江钨控股集团钨综合冶炼项目、稀土高比重硬质合金等一批精深加工优化产品重点项目,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升级。

3、积极组织招商引资,促进企业实现裂变扩张。坚持面向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招商,积极引进有技术、有资金、有产品、有市场的战略合作者,加快推进省出资监管企业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企业裂变扩张。

4、加快实施联合“走出去”战略,拓展企业科学发展的空间。紧紧抓住我国海外投资大规模增长机遇,联合央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走出去”,通过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和出口平台,帮助企业突破产业升级中面临的资源、社会和环境问题,促进省属国有经济海外投资持续、高速健康增长。重点抓好江西国际矿业公司非洲资源勘探项目、江西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喀麦隆钴镍锰矿项目、江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格陵兰岛铜矿项目、中鼎国际公司印尼煤矿建设项目。大力培育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省建工集团等外向型经济龙头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做大境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省内相关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形成海外发展的集群效应。

5、积极培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拓宽企业科学发展的融资渠道。支持和指导江钨集团、晶昊盐化、井冈山旅游、迪特科技等有条件的企业股改并做好上市辅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水平。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股权质押或发行可转债、企业债券或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提高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能力。继续化解昌九生化等高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积极支持有实力、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在采取周密严格风险防控措施的条件下,适时发展金融业务。利用江信国际、省投资集团、江铜投资股份、省属国资控股公司和省招标咨询集团等企业的平台优势,创新融资产品。

6、大力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发挥资本预算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导向作用。推进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尽快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合理配置国有资源,充分发挥资本预算在“十二五”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导向作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

(二)牢牢把握“绿色”为第一主题,突出抓好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有效促进企业清洁发展

1、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找准传统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型产业的结合部,依托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提升铜、钨及稀土、钢铁、煤炭、水泥资源能源优势产业和投资集团、江中药业集团、凤凰光学集团等优势骨干企业,加快发展以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现代中药、生物医药、新能源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转型升级的资源能源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型产业相互渗透、互动发展。破解企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各类产业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发挥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2、抓好企业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新上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促进企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充分发挥好铜冶炼及加工、中药固体制剂制造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院士工作站的作用,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大力培育发展高端服务业,使新型工业与现代服务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快省属国资控股公司由以行业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向省属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变。继续支持江铜集团建设发展好投资公司,支持省投资集团进行金融业务战略布局,加强融资平台建设。继续支持省招标咨询集团打造建设招标代理服务平台和工程咨询平台,做强做大海济租赁公司。推动建工集团等有实力的省属建筑企业,整合内外部资源,延伸上下游产业链,通过战略性重组和国际化拓展,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已经组建的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进一步整合12家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资源,为省属企业和我省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牢牢把握“稳定”为第一责任,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切实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1、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和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国资委领导班子和企业领导班子驾驭能力,在全省国有企业宣传推广江铜党委稽核工作经验,提高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提高国资队伍和企业党员、员工队伍的执行能力和操作能力,着力提高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增强企业发展生机活力;加强党管人才工作,从战略上重视解决企业高端人才缺乏的问题。

2、继续以《领“秀”江西》专题访谈节目为抓手,树立国资监管系统和国有企业、国企领军人物的良好形象,营造国企改革发展良好氛围。组织中央和省主流媒体以及企业精干力量,继续深度挖掘和报道省属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3、着力解决改革遗留问题,维护和发展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会同省财政厅、省人保厅等部门共同组织落实国办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巩固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建立完善该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萍乡、临川商业医药流通企业的划转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省属困难企业离退休干部、建老人员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进行界定等多项工作。

4、继续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工作。紧跟集团公司改革进程,继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企业领导班子。进一步改进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方式方法。继续探索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积极谋划并组织实施企业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工作。抓好“创新型企业家”建设工程和“赣鄱英才555工程”有关任务的落实。继续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时期省出资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5、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各项工作。根据《江西省国资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主要内容》,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以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的权力规范运行的教育监督,督促企业领导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企业氛围。健全完善企业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大力整合企业监督资源,认真落实企业监督运行机制,及时化解企业风险。开展对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纪检负责人直接管理和监督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省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和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和腐败案件查处工作。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信访举报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发挥惩处的治本功能。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执行企业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向省国资委纪委述职述廉制度,探索建立企业纪委主要负责人交流机制。

(四)牢牢把握“保值增值”为第一天职,积极探索和运用国资监管工作规律,维护企业安全发展

1、继续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推进企业财务监管体系创新,进一步完善预决算、财务总监委派、企业内部控制“三项制度”,强化生产、资金、风险、重大项目和境外资产“五项管理”,着力提升财务监管、资本运作等能力。在尽快对所有出资监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同时,积极推动出资监管企业完善自身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推动集团公司向子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建立立体的财务监管体系,确保财务总监的监管职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财务绩效评价工作,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兼顾质量、效益和风险,实现科学发展;引导企业开展对标管理,向行业先进看齐,发现解决经营管理中的短板;引导企业运用财务绩效评价科学分析财务能力和绩效。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管控体系建设,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推进财务总监委派制为抓手,督促企业管控大额资金支出,完善资金授权和联签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职责,切实提高资金、债务、投融资、收购兼并、担保、抵押、重大物资采购、对外捐赠等重大事项的管控能力,有效防范风险。

2、继续深化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对标考核,提高创新能力和新型产业在考核中的比重,不断完善考核强激励、硬约束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对中长期激励奖励的虚拟股权的管理出台统一规定,并确定2012年中长期激励考核指标和目标。

3、继续加大监事会监督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更加突出监督的重点,明确重点监督企业和重点监督环节。将企业决策、投资、重大合同执行、财务和大额资金使用、企业重大事项、重大投资成效评估、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职作为重点监督环节。更加完善监督链条,将企业决策、洽谈、签订协议、合同实施、效果评估到整改,整个链条都要加强监督。切实改进完善监督思路和方式方法:(1)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把企业的需要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和服务重点。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怎么防范风险。(2)改进沟通、协作机制,包括改进和完善监事会与企业主要领导、领导班子的沟通,监事会与国资委领导、业务处室的沟通,监事会之间监管情况和经验的沟通机制。(3)完善制度。一是对企业的监督制度,二是自身的工作制度。围绕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继续对所监管企业开展年度集中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境外资产监督检查。

针对业务实践中出现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等相关审计制度办法。在坚持“离任必审”的同时,按照任中经济责任计划,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结合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审计监督重点和企业负责人管理需要,适当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到领导班子的关键成员,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围绕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继续对所监管企业开展年度集中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境外资产监督检查。

4、继续创新产权管理方式。确定2012年产权管理“转型创新年”。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作用。强化出资人管理意识和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改进方法,主动服务,全程参与,防范风险,实现产权管理从关注流失到关注流动、从基础管理到优化配置、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加强境外国有产权管理。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和国有股东行为,落实出资监管企业所属控股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丰富融资题材,提高江西铜业等上市公司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与价值经营的能力。运用好产权管理五大信息采集和运行监测系统,建立评估机构诚信档案,提高监管效率。

5、继续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在出资监管企业全部实施派驻法务总监制度,落实好适时交流任职和进入企业董事会、党委会等制度安排,充分保证法务总监行权履职的环境条件。完善出资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和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集团公司对子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风险管控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构建企业法务部门和人员对企业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决策等事前介入提出意见、事中全程参与和控制、事后积极补救的法律事务工作格局。全面总结出资监管企业第二个三年法制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并组织实施第三个三年法制建设目标要求及工作任务。组织权属企业风险管控系统软件的试运行和推广运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6、深入开展地方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动地方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建设、拓展延伸国资监管范围、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工作职能。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设区市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组织各设区市积极开展县级国资监管问题的研究探索,进一步指导推动县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建立地方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工作例会制度,争取每年分别组织召开一次地方国资监管指导监督工作务虚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制定出台《地市国资监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开展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评价考核。

7、积极探索构建“全覆盖”、“大国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相关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摸清企业国有资产家底调研活动,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适度扩大我委出资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范围。同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构建“全覆盖”、“大国资”工作格局和促进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与结构调整方面的功能。

8继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抓好机关党员干部能力培训,开展机关干部服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帮助机关党员干部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提高素质,切实增强“赶考”意识,增强“赶考”本领。继续做好机关和企业干部“双向交流”的挂职锻炼,形成制度、形成规模。完善机关干部培养方式方法,提高干部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在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有效性上有新作为,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品德、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为实现江西崛起、富民兴赣提供动力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