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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赣发[2007]14号和赣府厅发[2007]81号文件精神关键之年。2008年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全省经贸、国资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核心战略,紧紧围绕做大国有经济总量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扩大开放,强化监管,力争在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做强做大优势企业、建立完善我要发展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更高层次对外开放等五个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切实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在新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主要发展目标:2008年省出资监管单位完成增加值27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4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实现利税17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国有资产总额达到1560亿元,同比增长20%左右;工业单位综合能耗继续下降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1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60亿元以上。努力打造一批强而大的四化集团(国际化、集约化、多元化、现代化);一批国际国内同行业的单打冠军;一批四率(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资源能源利用率)领先的优势企业;一批强而大的上市公司。

按照以上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2008年省国资委重点采取以下六大关键举措:

(一)全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1、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层面产权多元化改革。全面启动江中集团、凤凰光学集团、国经公司、江钨集团、盐业集团、招标咨询集团等6家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工作,争取年内基本完成,并继续推动省出资监管单位除壳公司外的二、三级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工作。积极支持江信国际、国盛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工作。

2、积极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并上市。继续推进天施康公司、厦门宏发公司、江维高科上市工作,力争年内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继续抓好中国瑞林公司、江钨集团、国经公司、国盛证券、江信国际等的股份制改造,尽快实现上市。积极支持省出版集团公司和江西报业集团公司等企业改制上市。支持省投资集团公司将赣州康大高速公路等路桥优质资产注入华赣公司,争取在香港上市。

3、积极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再融资。继续推进江铜集团的矿山和铜加工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力争上半年或不超过三季度完成。指导、帮助部分集团公司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逐步实现集团公司核心资产整体上市。

(二)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积极培育壮大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

1、继续推动优势资源优质资产整合,不断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协调落实有关产业政策,促使铜、铅、锌、铁矿石等省内矿产资源和采选冶、深加工企业重点向江铜集团、冶金集团集聚,为实现两大产业过千亿奠定深厚的基础;省内相关矿产资源和采选冶、深加工企业向江钨集团、煤炭集团、建材集团、盐业集团聚集。加快推进省外贸资产公司与省物资集团公司物流资产的整合,打造全新的现代物流企业。继续大力推动基础设施、现代中药和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整合,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以市场、项目、资质、技术等为纽带,整合省建工集团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萍矿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等的设计、施工、监理资源,推动组建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江西省建筑业企业集团,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开拓省内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市场。

2、全力抓好十百千亿工程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重点抓好新钢公司300万吨薄板项目、新钢公司中板生产线改造、南钢公司高线大盘卷、江铜集团40万吨铅锌冶炼、10万吨铜板带、江铜集团1.2万吨铜箔扩产、江钨集团40万吨新型合金材料、江钨集团高比重硬质合金、青海玉树钼铜多金属矿开发、煤炭集团石上井煤矿建设、建材集团1000万吨水泥建设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同时,按照建设一批、立项一批、研究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扎实推动企业抓好项目的施工、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储备工作,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据初步预计,十百千亿工程重大项目总投资额达300多亿元,建成投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超600亿元,工业增加值超100亿元,新增利税总额超60亿元。

3、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工作,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抓好江铜集团、江钨集团等6家省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和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六户省属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项目,年底,在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的基础上,制订出台有关制度办法和实施方案,对出资监管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和技术创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努力促进出资监管单位在集聚人才、技术研发、创立自主品牌方面下更大的硬功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积极联合省科技厅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出资监管单位为平台开展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科研攻关和合作,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将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促进省出资监管单位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为全社会企业作出表率。

4、继续放开搞活改制退出一批国有中小企业和劣势企业。精心组织实施好全省97户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重点抓好中国四冶、九江化工厂、长江毛纺公司、赣北化工厂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适时推进其他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继续抓好新钢、南钢、江铜整体上市后留存企业的分离改制工作,以及凤凰光学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继续推动省属医药商业企业划转属地管理工作。

5、积极帮助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通过采取出让部分国有股权、减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取部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办法筹措改制资金,再筹集不少于3亿元的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缓解建设、生产经营资金紧张的局面。支持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做强做大外贸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策优惠,支持帮助大成资产经营公司打包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务。

(三)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对外开放,努力实现高水平裂变扩张发展

1、大力引进战略合作者。积极推动江铜集团与中国五矿公司、中冶集团的合作,洪钢与台湾新华丽华的合作,江铜10万吨铜板带项目、新钢300万吨薄板项目、南钢汽车零部件产业等的招商引资。推进省建材集团与中国建材集团组建的南方公司水泥扩产项目,省投资集团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合作天然气入赣项目,省盐业集团公司与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远大集团公司、香港国宏化工公司等合作盐化工项目等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出资监管单位积极开展与上海复星、深圳飞尚、浙江龙盛等国内大型民营企业合资合作,以及与美国高盛集团公司、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等跨国企业的合作。

2、深入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与战略合作者的深度和广度合作,联合开展跨地区跨国开发资源、开拓市场。支持江铜集团、冶金集团、江钨集团、国经公司与战略合作伙伴开展深度合作,走出去开发资源、开拓市场,进一步推动江铜集团与央企合作开发海外资源项目,以及通过兼并重组省外相关企业,提升铜冶炼的规模和精深加工能力等。支持国经公司、建工集团、萍矿集团、中国瑞林等企业发挥龙头作用,适应国际工程总承包要求,开展联合,进一步带动我省相关行业和产业的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

3、大力创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法,努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二是由被动对接向主动对接转变;三是由数量规模型向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并举转变;四是由单个项目招商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转变。围绕产业上下游配套项目招商,计划推出具有比较优势、发展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大的20个重点招商项目,预计引进资金20亿美元;五是对招商引资工作由单纯考核向考核与激励相结合转变。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招商引资的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2008年,力争引进3-5家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影响带动社会资本数额翻番,即由目前带动200亿元左右上升为带动400亿元左右社会资本。

(四)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制

1、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启动江铜集团公司、省冶金集团公司、省煤炭集团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建工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完成对盐业集团公司和外贸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考核换届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董事结构,修订出台《江西省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建立外部董事例会制度,加大外部董事引入和管理力度,实现规范高效运作。三是适应集团层面产权多元化改革需要,出台《江西省国资委参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管理试行办法》,积极做好国有产权代表的推荐与管理试点工作。四是依据《公司法》,继续完成出资监管单位中公司制企业的公司章程修订的审批审核工作。

2、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体系。继续抓好省煤炭集团公司、省电子集团公司、大成资产经营公司派驻财务总监、法务总监试点工作,并积极在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推开。力争全面完成向国有独资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探索向股份制监管企业派出监事,抓紧向其已运作的监事会派出专职监事,并进一步加大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及其成果运用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联动互动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目标的全面落实。

3、试编省出资监管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8年,省出资监管单位不再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改为收取资产收益;制定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同时,推进江信国际、国盛证券和煤炭集团、凤凰集团、江中集团、盐业集团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出资监管单位在下一会计年度执行的准备工作。全面推进出资监管单位实行财务预算制度,推动企业加强投融资、现金流量、成本费用、高风险业务等重要财务事项及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的预算控制,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奠定基础。

4、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和流转。按照五统一原则,继续支持省产权交易所整合南昌、赣州、吉安等三地产权交易机构,统一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并推进分支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申请接入全国国有产权交易实时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产权的全程动态监控。建立重大产权交易项目的审核制度,重点加强对出让方条件设置情况和受让方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内幕交易、排斥竞争者的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国有产权转让的竞价率。适应全流通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

5、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出台《关于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西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规定》、《国有企业债务诉讼协调办法》等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制度。二是认真开展国资委直接持股研究,特别是对直接持股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三是继续依法大力做好出资监管单位重大涉法纠纷和诉讼的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法律纠纷协调机制,努力为国有企业化解债务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1、积极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加大三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并在总结三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权激励试点。

2、积极开展国有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工作。制定出台《江西省省属非上市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在非上市公司中积极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推广,使企业经营管理者与企业结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我要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和活力机制。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江西省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工作。

3、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将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科技投入、新产品销售收入、环境保护、十百千亿工程项目、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能源物资利用率等指标纳入年度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在江中药业正式导入EVA(经济增加值)考核,并鼓励出资监管企业引入EVA作为年度考核的辅助指标。在2008年至2010年的第二个任期内对所有出资监管企业全面实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4、进一步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机制,协调好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全面总结国盛证券、江中集团试点经验,在条件成熟的企业推广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积极开展企业特殊人才薪酬单列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并积极组织申报企业年金试点工作,规范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年金基金的管理运行。

(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

1、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的学习贯彻。继续在出资监管企业党员中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继续开展创建红旗党组织红旗党员岗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加速江西崛起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修订出台《江西省省管企业公开招聘企业领导人员试行办法》、《江西省省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竞争上岗试行办法》,加强对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动态监管;抓好《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后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部分后备领导人员到中央企业挂职锻炼学习;借鉴和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研究起草区别不同类型、不同架构、不同对象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七位一体的综合考核,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

3、加强企业党的组织和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指导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股权多元化企业党组织设置和管理及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积极探索对出资监管单位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建工作业绩考核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江铜党建经验扩大试点工作的总结,研究提出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和途径、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党建业绩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等方面意见。组织对省属12户政策性破产企业的领导班子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思想状况和群团组织情况等进行调研,制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国有改制、破产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大力指导帮助改制破产企业健全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做好江铜集团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的总结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加大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企业。大力推动群团工作,促进企业青年、团员健康成长成才。

4、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继续深入抓好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保持思想、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继续深入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探索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制度构成要素的内在联系和运行机制及工作制度,形成切实有效、多位一体、监管到位的规章制度和规范运行的监督机制。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洁从业先进典型的宣传,把教育预防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廉洁档案、述职述廉、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廉洁从业考核等制度和手段,不断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用权行为,防止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继续深入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严格执纪,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加强对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考评,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好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不断促进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