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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年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重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和准备“十二五”规划的转承之年,也是全球经济逐步走出金融危机阴影、进入恢复性增长的关键之年。2010年,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加快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和重点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为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实现江西进位崛起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2010年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1489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税120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实现利润60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增加值296亿元,同比增长20%;资产总额1766亿元,同比增长10%;净资产683亿元,同比增长10%;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0%

(一)坚持和完善领导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国有工业企业后续改革。一是以20104月底为界限,倒排时间、把握节点,进一步落实委领导包点帮扶制度,明确责任,重点抓好后续改革,集中力量解决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好改制企业房产处置和职工居住区水电改造;所办学校、医院、社区的移交;所办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移交或改制;省属集团公司人员、下放属地管理企业有关人员的安置问题和善后工作。组织对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社区移交、水电改造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企业改制质量。按照“先易后难,量力而为,积极作为,有序推进”原则,统筹谋划推进国有非工业企业改制重组工作。二是大力推动改制企业资产重组工作,认真研究国企改制后的发展壮大问题。加快推动改制企业资产处置、债务处置、招商引资、产权转让、技术改造等工作步伐,指导帮助国有工业企业实现改制后的加快发展,使其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深入分析、正确把握土地市场变化,努力实现国企土地价值最大化,确保土地收储资金及时回笼。三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活力。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显著提高企业“四率”水平。

(二)加大产业招商重组力度,全面完成省属集团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一是坚持面向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招商,积极引进有技术、有资金、有产品、有市场的战略合作者,加快江中集团、医药集团、电子集团、建材集团、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信国际、盐业集团、招标咨询集团等企业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步伐,全面实现出资监管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抓住国际国内产业梯次转移、整合重组的战略机遇,深入开展精深铜加工产业、钨及稀土精深加工产业、钢铁及钢制品产业(包括船舶制造业)、半导体照明(LED)产业等国有优势重大产业招商和国有企业重组招商,积极寻求战略合作者,催化优质资产、优势企业裂变扩张,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按照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重组的战略要求,明确与中央企业合作方向,充分调动省属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拿出优势企业、优良资产、优质项目主动与中央企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三是制定“十二五”国有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规划,积极开拓利用省内外、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平台资源,建立健全合资合作洽谈机制、项目跟进落实机制、工作调度机制、问题化解机制、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取得更大工作成效。

(三)积极调整优化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抓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一是以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低碳经济为核心,开展省出资监管企业“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江西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将国有经济的发展融入“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和我省工业九大产业调整振兴计划、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融入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二是在继续支持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的同时,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现代金融服务产业发展,选准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高产业之间的联动性和互动性。三是着力推动资源能源整合与开发,促进重点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继续做好省内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重点抓好以江铜集团为主体整合全省铅锌资源、江钨控股集团为主体整合钨资源、新钢公司为主体整合铁矿石资源、煤炭集团为主体整合煤炭资源、盐业集团为主体整合盐卤资源的工作。支持江铜集团、江钨集团、新钢公司、煤炭集团等企业走出去,开发省外、境外有色金属资源、铁矿石资源、煤炭资源和其他资源,通过对资源的有效开发寻求企业规模和竞争实力的快速扩张。四是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调整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抓好江铜集团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万吨铜板带项目及资源开发工程等;新钢公司300万吨薄板工程二系列、洪钢无逢钢管二期建设;抓好煤炭集团丰龙煤矿、乐平鸣西煤矿、丰矿焦化厂新建110万吨生产线项目等;江钨集团4万吨镍钴加工、2万吨储氢合金粉、5000吨钼冶炼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五是着力推动我省外向型经济龙头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支持国经公司、建工集团、中鼎国际、中国瑞林公司等企业进一步发挥龙头作用,大力联合国内外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发项目、开拓市场,带动省内相关行业和产业与经济全球化化进程相对接,提升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六是着力推动金融服务和资本运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和进一步强化江信国际、投资集团、省属国资控股公司、招标咨询集团融资租赁公司的优势,积极发展产业基金,进一步创新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功能,为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改造上市、融资发展服务,为我省基础设施完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服务。

(四)重点抓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整体提高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一是研究制定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创新团队建设规划,组织遴选10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组建10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督促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党员服务科技创新活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二是加大考核力度,督促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加快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步伐。重点骨干工业企业R&D达到2%以上。所有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都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制订出台《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三是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引导企业抓好节能环保工作,发展循环经济,走内涵型发展道路,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贡献。抓好新钢公司利用余压、富余煤气、蒸汽等能源发电、江钨集团40万吨再生金属加工二期、煤炭集团丰矿煤气输配工程、建材集团两条低温余热发电等循环经济项目。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一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力争在扩大监管范围、强化监管职能和建立设区市指导监督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新突破。二是继续完善“七位一体”考核制度体系,在基本指标、分类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增加综合评议指标考核,将绩效评价纳入业绩考核体系,提高对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的科学性。三是在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出资监管企业全面推行财务总监、法务总监派出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在出资监管企业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施全员成本管理责任制。五是加快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利润分配行为,维护出资人权益。六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强化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建立出资监管企业内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全面风险监管体系。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研究,完善高风险业务投资管理制度,强化财务风险防控;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境外资产管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建立对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管理和实时监控制度,加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及产权交易行为审批。七是加快推进以股权激励为核心的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建立企业“我要发展”的动力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鼓励非上市国有企业开展公司高管持股、业绩股权、虚拟股权、利润增加部分按比例奖励等多种方式的试点,鼓励二级企业开展试点。八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为重点、以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为抓手、以评价企业负责人履职行为为途径,全面有力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和监事会与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合作,充分发挥立体化、全方位监督检查作用。

(六)大力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坚强有力保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制订出台《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独特资源优势,推动我省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二是以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意见》为抓手,切实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在全省国有企业中组织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出资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企业党建工作动态管理体系,适时组织开展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活动。四是加大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推进职代会的建设,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向职工代表述职述廉、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推进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五是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和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六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企业改革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坚决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维护稳定的工作预案与企业改制方案一起研究、一起制定、一起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执行力。一是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机关运行机制,深化“五查”、“五办”工作法,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组织推动作用,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显著提升机关形象。二是深入开展构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积极倡导“勤学善思、和谐协作、奋发有为”的机关文化,不断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完善机关干部培养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机关与企业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加大力度选派年轻机关干部到出资监管企业二级、三级子企业挂职锻炼。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为机关干部提供更多的培训平台,有针对性的安排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我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培育机关特色文化,活跃机关文化生活,支持群团工作开展。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学习,抓好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