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规划计划

省国资委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安排

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强力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省出资监管企业经济逆势上行,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2009年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44.5亿元,同比下降6.27%;实现利润60.7亿元,同比增长29.7%;完成工业增加值235亿元,同比增长4.6%;资产总额1548.4亿元,同比增长14.5%;净资产629亿元,同比增长10.7%;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0.7%

    (一)攻坚破难,基本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年基本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重大决策部署,我委领导挂点企业靠前指挥,机关干部深入一线指导服务,积极破解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改革目标责任制,基本完成了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改制任务。

1、省属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江铜集团、新钢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实现了主营资产整体上市,实力进一步增强;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分立式改制圆满完成,取得了良好效益;江钨控股、煤炭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取得成功,增强了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新钢公司重组整合洪钢公司、江信国际兼并重组国盛证券工作基本完成,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整合重组大成资产公司圆满结束,“三个平台”作用开始发挥;南钢公司整体出售顺利完成,增强了企业活力;江中集团、医药集团、建材集团、电子集团、招标咨询集团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改制重组正在实施,为做强做大做优创造了良好条件;除冶金集团、石化集团、物资集团、纺织集团拟不再保留外,省属集团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已达73.68%。

    2、省属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成效明显。由省国资委和有关集团公司负责的32户省属改制企业已全部制定改制方案,其中31户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共安置职工77388人,占职工总数99.24%1户企业正在做改制前期准备工作。

3、省属下放企业改制工作进展顺利。42户省属下放企业中,37户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1户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已获职代会通过,正在进行职工安置,4户企业已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正在做召开职代会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4、全省95户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有序展开。全省95户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已基本完成85户,占总数的89.47%。其中:9户中央企业中,8户进入破产程序,1户正在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终结2户,4户企业基本完成职工安置任务;9户省属企业已全部进入破产程序并终结,职工安置任务基本完成;77户设区市属企业中,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有65户,破产终结22户。72户已基本完成职工安置任务,占设区市政策性破产企业总数的93.51%。宜春、新余、鹰潭、萍乡、九江、南昌、吉安、上饶等8个设区市共54户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

5、设区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工作全面推进。338户设区市国有工业企业中,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的有309户,占91.42%;安置职工306971人,占职工总数的91.15其中:宜春、新余、鹰潭、萍乡、吉安五个设区市已全部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共安置职工58458人。

   (二)化危为机,抢抓发展机遇,促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加快推进改革的同时,我们引导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走出去”战略,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控制力、带动力,较好地促进了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战略投资合作。先后组织了“江西(北京)重点产业项目对接洽谈会”、“2009江西(香港)铜、钨、钢铁产业及国有企业招商洽谈会”、“2009赣台(南昌)经贸恳谈会铜、钨、钢铁产业专题研讨暨推介会”、“2009中国‘五会’(南昌)经贸恳谈会国有企业暨综合项目推介会”、“江西与央企合作协商会”等五次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分别面向中央企业、世界500强公司和东南亚、港澳台地区企业开展招商,共邀请客商710位;全面推进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牵头编印了《江西与中央企业合作一览》,推出包括国有企业招商项目在内的重点招商项目346个,涉及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LED)、精深铜加工、钨及稀土精深加工、钢铁及钢制成品产业等十大重点产业,总投资额达到3967亿元人民币。通过上述各项重大招商活动,累计签约项目57个,项目总投资额842.2亿元,同比增长516.9%。引进资金额565.3亿元,同比增长887.9%

    2、专心致志抓发展,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省出资监管企业全年安排重大项目(5000万元以上)69个,累计完成投资55.1亿元。2009年新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50.24亿元。包括:江铜铅冶炼加工,投资集团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煤炭集团贵州大水洞煤矿、小牛煤矿,电子集团电容式触摸屏与摄像模组,南钢高炉TRT、烧结料场。年内收尾建成项目21个(总投资32.32亿元),包括:煤炭集团云庄矿井、宜萍煤矿、丰矿煤气输配,江铜集团永平铜矿露转坑、耶兹铜泊二期,江钨储氢合金粉、4000吨钴金属冶炼等。已基本建成投产的项目9个(总投资110.22亿元),包括:新钢300万吨薄板热连轧生产线投产,新增综合产量127万吨,按3792/吨的综合平均价计算,新增销售收入47.35亿元;7#8#高炉TRT完成发电量4819万度,产生效益2891万元;中板生产线改造完成后新增产能40万吨,实现年产能160万吨能力;厚板热处理项目年处理钢板48万吨能力;焦炉干熄焦发电6117万度,产生效益3732万元;冶金集团金德铅业冶炼环境治理09年预计可完成电铅5万吨、白银65吨、硫酸6万吨产量,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利税2250万元;南钢高速线材及大盘卷项目建成,优化了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加产品规格品种,提升优钢比;第三轧钢厂技术改造后完成弹扁产量53万吨,市场占有率从200836.67%提升到200944.05%

3、提高竞争能力,着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成立了省国资委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部署实施省政府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任务;开展对省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创新情况调研,摸清了企业科技创新的基本情况;组织申报、推动千名科技人员入园入企行动,其中江铜集团新型金属保护性膜材料的制备及其在高档电解铜箔生产中的应用、新钢公司高品质钻探管理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建材集团高性能水泥的绿色化生产技术等3项列入国家科技部入园入企行动合作项目;推动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其中:新钢公司高强度船板开发及基础技术研究项目评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江铜集团高纯阴极铜痕量分析关键技术与标准化、硫化砷滤并加压氧化浸出工艺研究与应、铜硫分离等3项评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江中集团创新药物冬菀止咳颗粒列入2009年国家火炬计划,联创光电液晶显示器LED背光源产业项目列入2009年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组织企业参加科技、人才、项目三对接活动,组织推荐十大科技创新人物、标准化专家工作;申报江西省国资委权属企业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研究等2010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4项。

4、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走出去”战略成效初显。新钢公司7#8#高炉TRT项目已建成投运发电,年度可外供电量1.03亿千瓦时;南钢3#4#高炉TRT913正式并网发电;煤炭集团煤层气发电20091-9月份盈利200多万元,获得CDM减排补助金580万元;江铜集团与中冶科工集团阿富汗艾娜克铜矿7月开工建设,成立四川江铜稀土有限公司,完成对四川冕宁县方兴稀土有限公司的增资重组,持有其股权55%;煤炭集团贵州大水洞、前进煤矿项目(规模30万吨),一期计划投资9390万元,目前累计完成投资7000万,前进煤矿预计年内完工,大水洞煤矿计划于20112月完工;中鼎国际印尼朋古鲁煤矿一号井完工试产,二号井正式开工建设;江钨集团8000万元收购分宜珠江矿业20%股权,股权增至70%,掌控了分宜珠江矿业一号矿体钨、钼、铋多金属储量资源。

    (三)精心操作,为确保国企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政策、资金、法律等支持

    我们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全程跟进,与监管企业构建起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关系。

1、认真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对国企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认真研究,向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决策小组提交政策建议50余项,经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就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养老及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与落实、改制企业生活区水电改造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具体操作实施意见;对原工业厅局转制的九大集团公司和参照转制的三家省属集团公司改革后总部机关工作人员分流安置、省属集团公司所属职业培训院校管理体制、改制企业社区移交属地管理等问题也进行了专题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提出了相关政策意见。

    2、及时审核拨付国企改革资金。完成了44户企业改制费用测算方案的审核及改革资金拨付工作。其中:32户省属企业中,存在改制费用缺口需补助的企业共14户,已拨付改制资金48407万元;42户省属下放企业中,存在改制费用缺口需补助的企业共30户,已拨付22户企业改制资金73005万元,其余8户企业改制资金待省政府同意后即拨付。截至目前,已拨付36户省属企业和省属下放企业国企改革资金共计121412万元。

    3、妥善调处企业法律纠纷。建立健全与省高院等司法部门良好的互动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协调处理了江中集团、中鼎国际、江维高科、江西盐矿等十多家企业的涉法纠纷20余起,涉及金额6.7亿元。

4、积极争取资金,抓好项目对接。中央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后,我委在极短的时间组织出资监管企业申报了25个项目,总投资280亿元,争取国家扶持资金2.7亿元,已到位2.1亿元;邀请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南昌铁路局、省地方铁路办、省机场集团等单位为出资监管企业讲解国家拉动内需政策及项目建设情况,努力帮助企业争取市场份额,成功对接国家建设项目65个,获得订单43.6亿元。

5、积极做好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和企业人才服务工作。举办了彼得?德鲁克高级管理课程研修班(第二期)和清华大学(江西)企业高级管理研修班(第六期),举办江西财智名家论坛12期、金融知识系列讲座3期,选派3名出资监管企业高管参加中组部主题研讨班学习。全年培训出资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近3000人(次);举办了“江西省国资委企业(大宇学院)专场招聘会”、企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大会,3200多名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组织监管企业参加省“千企万岗”帮促就业百日服务大型对接活动签约大会,充分展示了省出资监管企业的精神风貌,得到了省领导表扬;积极做好企业新录用员工的素质测评工作,全年共100余名应聘者提供了综合素质测评服务,对监管企业1600余名新录用的人员进行了素质测评。

    6、切实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充分尊重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全部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改革的步骤方法、资产处置、评估结果、债权债务清收和偿还等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职工进行了公示,妥善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据初步统计,已完成改制任务的31户省属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在职代会上的平均通过率均在90%以上。其中:南钢有限公司改制,涉及15000多名在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安置,两个方案在职代会上以100%99.32%的高票通过。

   四)依法治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我委坚持规范化操作、市场化选择,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作用标准,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职能,加大财务总监、法务总监派驻力度,形成权力互相制衡、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取得较好的效果。

1、董事会建设稳步推进。建立完善了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后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组建了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盐业集团公司、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省水利厅共同完成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的组建;完成了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含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健全完善了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和经营层。

    2、监事会派驻工作进展顺利。外派监事会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组建了3个外派监事会,向江铜集团等13户国有独资企业全面派驻了监事会,开展了监事会工作宣传月活动,建立了监事会与委机关定期交流工作制度。

3、法务总监、财务总监派驻力度加大。完善了向出资监管企业派驻法务总监工作制度,向两家试点企业派驻了法务总监,增强了对出资监管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监督;充分利用法务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两个平台,加强了出资监管企业法务负责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向5个集团公司委派了财务总监、完成4个集团的总会计师改任财务总监工作,修订完善了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制度,对财务总监实行科学量化考核评价。

(五)科学管理,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我委在实践中,坚持大胆创新,加强制度规范,更加注意激励,初步形成了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国资监管体制。

1、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向“新”、“深”、“广”拓展。创新财务决算审计“三统一、两监控、一挂钩”管理模式,完成了530户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和22户集团公司经营绩效的确认;推进出资监管企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促进建立健全集团统一的财务制度;深化财务预算管理,推进企业实施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的成本费用预算控制,实现降本增效;深化重大财务事项和资金管控,严格执行“三级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以《出资监管企业重大财务情况专报》向省政府报告企业重大财务和经营风险问题;深化财务风险管控,利用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平台,动态监测企业经营效益和风险情况,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风险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向县级和境外拓展。一是组织实施了138户法人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加强了对改制企业的资产和资金管控。二是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延伸至县级,健全全省1697户国企资产统计数据库。三是组织检查组对驻赞比亚、博茨瓦纳等8户企业进行了调研检查,规范境外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

2、提高国有产权基础管理水平。加强资产评估、产权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资产评估合理性审核管理,扩大专家评审和评估公示的项目范围,初步建立评估机构的评价机制,强化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管,前三季度共办理资产评估核准2项、备案76项(评估后资产净值163.56亿元,增值率58%);扩大产权登记覆盖面,前三季度共办理各类产权登记79户,基本做到应登尽登;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全年进场交易国有产权达160余宗;积极开展产权界定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完成了丰城石上矿井采矿权的确权,指导鹰潭等设区市国资委开展产权界定工作;调研安源股份、中江地产等被列为2008年度高分险和次风险的4家省属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着手开展《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课题研究;支持和协调江钨集团做好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南昌、上饶等设区市国资委开展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培育工作。

    3、构建“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链接”的考核分配体系。按照科学分类、行业对标,完成了第二个任期及2009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定工作。将22家出资监管企业分为六大类型考核,选择江铜、电子、南钢3家企业首次开展行业对标考核试点,选择江信、江钨开展超额完成利润目标进行现金加虚拟股权激励试点,江中药业正实施EVA考核试点;依法依规,以变应变,完成了2008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和年薪核算。对在危机上应对有力、应对有方、危中有进的企业予以奖励,企业研发投入视同业绩利润,取得省级以上技术发明创造和专利给予了加分奖励,对违规决策企业严格按业绩责任书约定予以降级降薪企业工资总额调控方法取得新突破。出资监管企业全面实施工资总额预决算管理,变外部调控为企业自我调控,变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是变事后清算为事先预算,变定额管理为幅度管理;在全省率先选择江西盐矿、省四建启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与省人保厅一块选择了省一建等省属企业开展国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试点;完成了在省社科院立项的江西省国有企业经理人任期长效激励机制研究,加强了行业对标考核、分类考核、EVA考核、中长期激励等领域的研究

    4、强化企业法务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深入企业开展“送法下企业”活动,重点宣讲《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债权债务纠纷处理、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等热点法律问题;与省人事厅共同部署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组织了两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人员进行了注册培训;对7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验收、总结和表彰;加强了全面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指导,草拟了《出资监管企业风险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推进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完成了江西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课题,与有关院校和软件开发机构开展了《江西省国资委权属企业全面风险预警管理系统》课题研究。

    (六)围绕大局,加强和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

紧紧围绕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新形式,为维护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1、把企业班子考核和人才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编制了《七位一体考核工作指南》,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了“七位一体”任期考核试点工作经验,形成了《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实现了“七位一体”试点成果的转化;组织推荐了62名国有企业后备领导人员赴全省各地工业园区挂职锻炼;制定了《省国资委落实〈2009年江西省人才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了2009年人才工作任务;牵头编制了《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专项规划纲要》。

2、用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以“化危机、练内功、强队伍、保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22家出资监管企业的227家二级单位、1861个基层党组、37971名党员参加省属国有企业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覆盖面达100%;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制订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九江市和南钢公司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报告》;组织召开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加强了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3、推进企业群团工作上新台阶。会同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加强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过程中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工会组织在企业党委领导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取得较好效果;创建了江西省属企业青年网,建立了18个省属企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组织召开了省属企业纪念“三?八”妇女节座谈会,一批在生产一线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被评为“全国十佳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与省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第三届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4、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完成了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任务中有关制度的草拟工作,举办了三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培训班;组织省出资监管企业参加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展播活动,荣获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受理反映企业管理人员信访举报331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0批次;建立了企业改革维稳联查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了企业在改制方案制定、资产处置、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违法违规操作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在改制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行为;组织编写了《江西国有企业警示录》、《企业效能监察经验材料》和《单项操作规程》,使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

5、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精心组织策划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工作,委领导分别参加新华网、大江网和“江报直播室”在线访谈,与广大网友一同探讨江西国企改革的难点与形势,宣传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全年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有关省国资委和出资监管企业的报道达326次。召开了出资监管企业文化建设推进研讨会,以“共克时艰”为主题,并会同省政协在江铜集团、凤凰集团开展了相关调研;开展了全国“双百”评选推荐工作;组队参加“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江西省青年歌手大奖赛,荣获优秀组织工作奖;会同省有关部门举办庆祝建国60周年全省国有企业“咱们工人有力量”文艺汇演和“江铜杯”篮球赛、“江信杯”羽毛球赛、“新钢杯”乒乓球赛,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激励了广大员工搞好企业改革发展的决心和斗志。

    七)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大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机关自身建设水平,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加大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提高机关干部能力素质。3次组织实施了9个处级领导职位的竞争上岗;安排了16名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处级干部轮岗率为25%;从7个企业选调了8人到委机关挂职锻炼,选调了6名干部到3户企业挂职锻炼。选调24名干部参加省内党校、干校和北京、上海会计学院等院校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参加江西财智名家论坛约500余人次。

2、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和谐机关。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主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创新了 “五查、五办”工作法;发放征求意见表120份,收集到意见和建议33条,组织机关干部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整改并签订了《个人效能承诺书》;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倡导“知荣辱、明廉耻、树新风、促和谐”新风尚;支持机关工、青、妇群团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了职工全民健身运动、第二届机关干部职工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委机关成功入选第十二届全省文明单位。

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利用正、反典型案例的剖析、上廉政课、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勤政警示教育。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法乱纪事件。

二、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年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重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和准备“十二五”规划的转承之年,也是全球经济逐步走出金融危机阴影、进入恢复性增长的关键之年。2010年,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加快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和重点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为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实现江西进位崛起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2010年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1489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税120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实现利润60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增加值296亿元,同比增长20%;资产总额1766亿元,同比增长10%;净资产683亿元,同比增长10%;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0%

(一)坚持和完善领导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国有工业企业后续改革。一是以20104月底为界限,倒排时间、把握节点,进一步落实委领导包点帮扶制度,明确责任,重点抓好后续改革,集中力量解决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好改制企业房产处置和职工居住区水电改造;所办学校、医院、社区的移交;所办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移交或改制;省属集团公司人员、下放属地管理企业有关人员的安置问题和善后工作。组织对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社区移交、水电改造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企业改制质量。按照“先易后难,量力而为,积极作为,有序推进”原则,统筹谋划推进国有非工业企业改制重组工作。二是大力推动改制企业资产重组工作,认真研究国企改制后的发展壮大问题。加快推动改制企业资产处置、债务处置、招商引资、产权转让、技术改造等工作步伐,指导帮助国有工业企业实现改制后的加快发展,使其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深入分析、正确把握土地市场变化,努力实现国企土地价值最大化,确保土地收储资金及时回笼。三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活力。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显著提高企业“四率”水平。

(二)加大产业招商重组力度,全面完成省属集团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一是坚持面向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招商,积极引进有技术、有资金、有产品、有市场的战略合作者,加快江中集团、医药集团、电子集团、建材集团、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江信国际、盐业集团、招标咨询集团等企业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步伐,全面实现出资监管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抓住国际国内产业梯次转移、整合重组的战略机遇,深入开展精深铜加工产业、钨及稀土精深加工产业、钢铁及钢制品产业(包括船舶制造业)、半导体照明(LED)产业等国有优势重大产业招商和国有企业重组招商,积极寻求战略合作者,催化优质资产、优势企业裂变扩张,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按照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重组的战略要求,明确与中央企业合作方向,充分调动省属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拿出优势企业、优良资产、优质项目主动与中央企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三是制定“十二五”国有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规划,积极开拓利用省内外、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平台资源,建立健全合资合作洽谈机制、项目跟进落实机制、工作调度机制、问题化解机制、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取得更大工作成效。

(三)积极调整优化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抓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一是以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低碳经济为核心,开展省出资监管企业“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江西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将国有经济的发展融入“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和我省工业九大产业调整振兴计划、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融入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二是在继续支持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的同时,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现代金融服务产业发展,选准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高产业之间的联动性和互动性。三是着力推动资源能源整合与开发,促进重点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继续做好省内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重点抓好以江铜集团为主体整合全省铅锌资源、江钨控股集团为主体整合钨资源、新钢公司为主体整合铁矿石资源、煤炭集团为主体整合煤炭资源、盐业集团为主体整合盐卤资源的工作。支持江铜集团、江钨集团、新钢公司、煤炭集团等企业走出去,开发省外、境外有色金属资源、铁矿石资源、煤炭资源和其他资源,通过对资源的有效开发寻求企业规模和竞争实力的快速扩张。四是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调整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抓好江铜集团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万吨铜板带项目及资源开发工程等;新钢公司300万吨薄板工程二系列、洪钢无逢钢管二期建设;抓好煤炭集团丰龙煤矿、乐平鸣西煤矿、丰矿焦化厂新建110万吨生产线项目等;江钨集团4万吨镍钴加工、2万吨储氢合金粉、5000吨钼冶炼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五是着力推动我省外向型经济龙头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支持国经公司、建工集团、中鼎国际、中国瑞林公司等企业进一步发挥龙头作用,大力联合国内外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发项目、开拓市场,带动省内相关行业和产业与经济全球化化进程相对接,提升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六是着力推动金融服务和资本运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和进一步强化江信国际、投资集团、省属国资控股公司、招标咨询集团融资租赁公司的优势,积极发展产业基金,进一步创新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功能,为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改造上市、融资发展服务,为我省基础设施完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服务。

(四)重点抓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整体提高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一是研究制定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创新团队建设规划,组织遴选100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组建10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督促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党员服务科技创新活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二是加大考核力度,督促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加快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步伐。重点骨干工业企业R&D达到2%以上。所有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都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制订出台《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三是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引导企业抓好节能环保工作,发展循环经济,走内涵型发展道路,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作出贡献。抓好新钢公司利用余压、富余煤气、蒸汽等能源发电、江钨集团40万吨再生金属加工二期、煤炭集团丰矿煤气输配工程、建材集团两条低温余热发电等循环经济项目。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一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力争在扩大监管范围、强化监管职能和建立设区市指导监督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新突破。二是继续完善“七位一体”考核制度体系,在基本指标、分类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增加综合评议指标考核,将绩效评价纳入业绩考核体系,提高对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的科学性。三是在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出资监管企业全面推行财务总监、法务总监派出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在出资监管企业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施全员成本管理责任制。五是加快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利润分配行为,维护出资人权益。六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强化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建立出资监管企业内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全面风险监管体系。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研究,完善高风险业务投资管理制度,强化财务风险防控;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境外资产管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建立对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管理和实时监控制度,加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及产权交易行为审批。七是加快推进以股权激励为核心的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建立企业“我要发展”的动力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鼓励非上市国有企业开展公司高管持股、业绩股权、虚拟股权、利润增加部分按比例奖励等多种方式的试点,鼓励二级企业开展试点。八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为重点、以出资人关注的重大事项为抓手、以评价企业负责人履职行为为途径,全面有力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和监事会与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合作,充分发挥立体化、全方位监督检查作用。

(六)大力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坚强有力保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制订出台《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独特资源优势,推动我省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二是以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意见》为抓手,切实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在全省国有企业中组织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出资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企业党建工作动态管理体系,适时组织开展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活动。四是加大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推进职代会的建设,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向职工代表述职述廉、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推进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五是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和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六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企业改革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坚决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维护稳定的工作预案与企业改制方案一起研究、一起制定、一起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执行力。一是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机关运行机制,深化“五查”、“五办”工作法,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组织推动作用,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显著提升机关形象。二是深入开展构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积极倡导“勤学善思、和谐协作、奋发有为”的机关文化,不断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完善机关干部培养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机关与企业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加大力度选派年轻机关干部到出资监管企业二级、三级子企业挂职锻炼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为机关干部提供更多的培训平台,有针对性的安排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我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培育机关特色文化,活跃机关文化生活,支持群团工作开展。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学习,抓好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