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资要闻

李晓刚同志带领第二督察组赴新余市、新钢集团开展国企改革专项督察

  12月6日,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晓刚同志率第二督察组先后赴新钢集团、新余市开展《关于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调研。监事会主席谢敏同志参加了督查活动。

  在新钢集团督察期间,李晓刚同志一行实地察看了新钢集团社区移交配套改造变电站项目,并在新钢集团召开专题座谈会。在听取新钢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夏文勇有关情况汇报后,李晓刚对新钢集团改革发展党建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新钢集团改革意识强、认识到位,各项改革举措务实创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他强调:新钢集团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和监督制度,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加大创新力度,加强产融结合,要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在新余市督察调研期间,李晓刚同志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杰同志的有关国企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新余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有关同志就国企改革、社区移交等工作进行了交流。他指出:新余市县区两级政府对国资国企改革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改革工作,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国有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效益得到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加强。他强调,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认识,在改革攻坚上要出实招,优化监管职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加强国企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