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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运用崔源发案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三会一书两公开” 警示教育要求,充分利用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崔源发违纪违法案,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1月14 日,在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的指导下,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四党支部(崔源发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在支部会上,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刘小生宣布了关于给予崔源发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分别对照崔源发案作表态发言,谈个人认识。

  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扩大教育覆盖面,1月15 日又紧接着召开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印发了崔源发个人忏悔书供全体参会党员领导干部阅读;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刘小生宣布了关于给予崔源发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通报了相关案情;党委书记邹汾生作了表态发言,进行了警示教育动员讲话,并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2018年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责任书;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王金林作指导讲话,指出了开展这次警示教育的目的意义,分析了崔源发案件的案发原因,并就如何吸取案件教训提出了具体要求。1名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和1名纪委书记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为进一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将指导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期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崔源发案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会后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进行逐一整改,适时对外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还将在江西国资党风廉政建设网站对外通报崔源发违纪违法案件,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处理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